Page 33 -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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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企业申请报告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福建证监局受理辅导备案函(复印件)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申请新增企业所得税奖励涉及年度纳税记录(复印件)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咨询:安溪县上市办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0595-2600365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一)企业融资奖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

                 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综


                 〔2021〕17 号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内容:上市公司、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可转债、企业债券、

                 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等,正式获得融资后三年内(债券期限低


                 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),每年按票面利息的 20%给予贴息补


                 助,且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享受主体:安溪县辖内企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渠道:企业向县上市办提出书面申请→县上市办与财政


                 局审核后下达奖励资金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企业申请报告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债券的募集说明书(复印件)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验资报告(复印件)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咨询:安溪县上市办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0595-2600365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十二)股权激励奖励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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