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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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材料:
1.企业申请报告;
2.福建证监局受理辅导备案函(复印件);
3.申请新增企业所得税奖励涉及年度纳税记录(复印件)。
政策咨询:安溪县上市办
联系电话:0595-26003653
(十一)企业融资奖励
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综
〔2021〕17 号)
政策内容:上市公司、上市后备企业发行可转债、企业债券、
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等,正式获得融资后三年内(债券期限低
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计算),每年按票面利息的 20%给予贴息补
助,且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 50 万元。
享受主体:安溪县辖内企业
申报渠道:企业向县上市办提出书面申请→县上市办与财政
局审核后下达奖励资金。
申报材料:
1.企业申请报告;
2.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各类债券的募集说明书(复印件);
3.验资报告(复印件)。
政策咨询:安溪县上市办
联系电话:0595-26003653
(十二)股权激励奖励
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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