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 -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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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场外市场挂牌资金奖励
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综
〔2021〕17 号)
政策内容:
1.“新三板”挂牌奖励。挂牌后备企业在基础层、创新层挂
牌,县政府分别给予 50 万元、60 万元奖励;在精选层挂牌并首
次公开发行股票的,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,募集资金 60%以上在
安溪境内投资的,县政府给予 150 万元奖励。
2.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。挂牌后备企业在海峡股权交
易中心股改层、交易层挂牌的,县政府分别给予 10 万元、30 万
元奖励。
享受主体:安溪县辖内企业
申报渠道:企业向县上市办提出书面申请→县上市办与财政
局审核后下达奖励资金。
申报材料:
1.企业申请报告;
2.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在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
场挂牌的文件(复印件);
3.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(复印件)。
政策咨询:安溪县上市办
联系电话:0595-26003653
(五)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贡献奖励(新增企业所得税奖励)
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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