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 -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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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场外市场挂牌资金奖励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
                 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综

                 〔2021〕17 号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内容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“新三板”挂牌奖励。挂牌后备企业在基础层、创新层挂

                 牌,县政府分别给予 50 万元、60 万元奖励;在精选层挂牌并首

                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,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,募集资金 60%以上在


                 安溪境内投资的,县政府给予 150 万元奖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。挂牌后备企业在海峡股权交

                 易中心股改层、交易层挂牌的,县政府分别给予 10 万元、30 万

                 元奖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享受主体:安溪县辖内企业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渠道:企业向县上市办提出书面申请→县上市办与财政

                 局审核后下达奖励资金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企业申请报告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在泉区域性股权交易市

                 场挂牌的文件(复印件)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(复印件)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咨询:安溪县上市办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0595-26003653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五)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贡献奖励(新增企业所得税奖励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溪县支持企业改制


                 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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