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3 -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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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补贴。补贴资金到达用人单位账户后,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个


                 人签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返乡就业补贴申请表、汇总表;身份证复印件;

                 劳动合同复印件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咨询: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:0595-23236224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金减免和税收优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扶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的若干措施》


                 (安政办明传〔2020〕21 号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内容:对首次在安溪注册并为我县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力

                 资源服务机构,按其年纳税额、招工引工人数分别给予 80-250

                 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,补贴标准为 25 元/平方米/月,2021


                 年起每年上浮 15%,最高不超 40 元/平方米/月,补贴期限三年;


                 给予服务机构税收减免优惠,第一年按其在安溪县本级留成部分

                 的 100%奖励,第二年至第五年按其年纳税额分别给予 75%-85%奖

                 励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享受主体:首次在安溪注册并为我县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力资


                 源服务机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渠道:符合扶持措施的服务机构,应在正式开业后一个

                 月内向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报备。每年 2 月 25 日前


                 向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提交上一年度的租金或税收减免


                 申请,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形成初审报告送安溪县人社局

                 确认后,由安溪县财政局将奖补资金拨付安溪县人社局,安溪县

                 人社局将补助资金下拨各申请服务机构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报材料:《安溪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金或税收减免申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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