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 - 安溪县惠企政策申报指南(2022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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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属地政府现场核实,联合县财政局复核后,兑现奖励资金。
申报材料:1.2022 年安溪县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项目申报
表;2.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;3.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或无公害产地
认定证书复印件(申报无公害认证补助、示范基地项目等必须提
供);4.项目投资相关支出凭证(如:正式发票、建设施工合同、
转账记录、项目审计报告书等)复印件(仅申报基地优化改造项
目、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项目、基地直销体系建设项目、示
范基地项目提供);5.项目建设前与竣工后的比对照片(仅申报
基地优化改造项目、农产品交易市场升级改造项目、基地直销体
系建设项目、示范基地项目提供)。
政策咨询:安溪县工信商局商贸股
联系电话:0595-23260033
(十九)限额以上新纳统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企业奖励
政策依据:《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贯彻落
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、服务业领域困
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安政办〔2022〕21 号)、《安
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〈安溪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配套措
施〉的通知》(安政综〔2022〕2 号)
政策内容:对经确认为新增纳统的批发、零售企业,第一年
给予 2 万元奖励,第二年给予 1.5 万元奖励,第三年给予 1 万元
奖励。对限额以上住宿、餐饮企业分 3 年期每年给予 1 万元奖励。
享受主体:县域内限额以上批发、零售、住宿、餐饮纳统企
业
申报渠道:企业向县工信商局提出项目申请,县工信商局会
同县财政局、统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,兑现奖励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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